摘要:曝光台通川区纪委监委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一、通川区凤北街道石龙溪社区总支书记兼居委会主任王坚参观学习途中变道国内旅游问题2019年6月29日,通川区凤北街道石龙溪社区组织党员和干部群众共计48人到延安参观学习。参观学习途中,...
曝光台
通川区纪委监委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一、通川区凤北街道石龙溪社区总支书记兼居委会主任王坚参观学习途中变道国内旅游问题
2019年6月29日,通川区凤北街道石龙溪社区组织党员和干部群众共计48人到延安参观学习。参观学习途中,时任通川区凤北街道石龙溪社区支部副书记(主持支部全面工作)王坚同意参观人员到黄帝陵景区、山西一口壶瀑布旅游。2021年12月,王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通川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姚亚林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
2015年9月,通川区人民法院民三庭时任庭长姚亚林在办理四川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约定支付货款案件时,违规收受被告公司王某现金1.5万元。2016年4月,该案判决下达,被告公司败诉。2016年11月,姚亚林通过银行转账向王某的账户转账退还1.5万元。2021年12月,姚亚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通川区双龙镇松坪村委副书记兼副主任吕大安、纪检委员付隆培违规接受宴请问题
2019年,时任通川区双龙镇(原檬双乡)松坪村党支部书记付隆培、村委会主任吕大安,在实施村组道路建设、堰塘整治项目过程中,违规接受施工方宴请。吕大安、付隆培还存在其他问题。2021年12月,吕大安、付隆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通川区磐石镇袁家沟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尊伟公款国内旅游问题
2020年7月2日,通川区磐石镇袁家沟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尊伟组织党员、村组干部共计50人前往宣汉县王维舟纪念馆开展红色教育活动。活动结束后,张尊伟决定改变行程,集体前往宣汉县巴山大峡谷旅游景区游览,旅游费用通过公款报销。2021年12月,张尊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通川区征地拆迁服务中心拆迁股股长秦超、原工作人员覃治民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
2016年,原通川区征地拆迁服务中心副股长秦超、工作人员覃治民,在负责朝阳街道红岩社区居民邹某一家拆迁事宜时,违规同意将邹某父亲、继母、弟弟纳入安置。在签订补偿协议当天,秦超违规收受邹某继母陈某现金2万元,后秦超和覃治民各分得1万元。该违纪款已收缴。秦超、覃治民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12月,秦超、覃治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六、通川区朝阳街道红岩社区党总支书记闫家云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
2016年,通川区朝阳街道红岩社区居民李某一家需要拆迁。在签订补偿协议之前,李某为将本人户籍迁入红岩社区其女儿名下,请求红岩社区党总支书记闫家云帮忙办理迁户事宜,闫家云同意帮忙办理并收受2000元现金。该违纪款已收缴。闫家云还存在其他问题。2021年12月,闫家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七、通川区朝阳街道红岩社区原主任张尚权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
2016年,时任通川区朝阳街道红岩社区主任张尚权,违规帮助辖区拆迁居民余某某办理儿子、儿媳、女婿、孙女等人户口迁移,并违规出具余某某外孙在余某某房屋内长期居住的居住证明。户籍迁移结束后,余某某女婿送给张尚权5000元现金作为感谢。征拆补偿款下发后,余某某又送给张尚权现金3万元,张尚权将这3万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该违纪款已收缴。张尚全还存在其他问题。2021年12月,张尚全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来源:廉洁通川